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面向国家电投集团系统内外公开招聘,优先考虑系统内招聘。 黑龙江分公司新能源财务核算中心 1.思想品德良好,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诚实守信、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敬业精神。 2.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团队协作意识。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检符合录用要求。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判断分析能力和实践经验。 5. 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现岗位工作时间均按整年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日期到2021年2月28日,具体年龄要求以任职条件为准。
详见《招聘岗位工作内容及任职要求》(附件1)。
发布招聘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面试答辩、体检、录用。
(一)报名时间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者,请下载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扫描为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应聘单位指定邮箱。
2.报名邮件内容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应聘简历表》(附件3);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正反面、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其它获奖证书或说明资料的扫描件(PDF格式)等。
3.邮件名称为:新能源财务核算中心会计+姓名(工作地点)。
(三)要求
1.应按照《填写说明》(附件4)要求填写《公开招聘报名表》和《应聘简历表》。
2.每名应聘人员需注明具体工作地点,要求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
(一)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个人条件,结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二)组织考试
经过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较多时,黑龙江分公司组织应聘考试,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进入答辩面试环节人选。
(三)面试答辩
结合考试成绩及应聘者自然情况确定面试答辩人选,具体面试答辩时间、地点,将会以电话方式通知本人,面试答辩时需携带各类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
(四)体检录用
根据综合成绩经公司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通过体检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
(五)试用期规定
聘用人员录用后,执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出任相应岗位,其试用期起始时间确定为本人上岗时间;试用不合格的,结合其本人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新员工入职后,公司不提供员工宿舍,需自行解决食宿,探亲费用自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国家电投黑龙江分公司相应岗位薪酬规定执行。
1.应聘材料须真实可靠,需本人签字确认,如有不实、造假等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在原单位的调动(离职)手续由本人办理。
3.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住宿、配偶工作等问题。
4.在没有正式面试通知前,不接待应聘人员来访。
5.本招聘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分公司。
联系人:李金玲
联系电话:0451-51868919 13842342468
报名邮箱:hlj1384234246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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