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配齐配强县纪委监委工作力量,经主要领导同意,望奎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望奎县内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群团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纪检监察工作,政治素质好,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性观念和自律意识强,廉洁从政,社会形象好。4.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5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档案专项审核认定信息为准)。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报名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组织推荐的,由单位统一向县纪委监委组织部报送人选;个人报名的,须经本单位同意,自行报名。2021年12月8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1.报名人员需填写《望奎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表》(附件);5.“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具体岗位、择优录取、统一调配,采取面谈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干部人事档案等方式,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实际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县纪委监委确定拟选调人员后,进行集中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试用阶段(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转手续,选用后由县纪委监委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中共望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望奎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
附件:望奎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报名表